招 标 书
工程名称: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200客电动游船项目内装工程招标
招标项目: 200客电动游船项目内装工程
招标单位:(盖章)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
发标时间: 2022年 1月 13日
1、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建设的项目为“200客电动游船项目内装”工程,位于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生产区内,具体详见“200客电动游船项目内装工程技术协议”及“200客电动游船项目及内装工程清单”。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船舶内装装饰类相关资质。
(2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
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近二年来具有良好船舶内装装饰类项目的业绩,并获得业主的好评;
C、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件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投标者须知
(1)投标人在开标前三日内以电汇或现金方式向招标方指定账户支付1千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工作(不送达投标文件、不参加投标会等)的没收保证金;评标确定中标方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书须密封、盖公司行政章(或合同章)和封口章,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须在投标前,送交其营业执照、公司资质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给我司核实。
(4)本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协议)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
(5)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
(6)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废标。
(7)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必须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严格保密,投标报价既要报包干总价又要按项目的构成分开报价。
(8)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投标书一份,按标书约定的时间、地点送达接标人处。
(9)投标书逾期送达或投标前未按本招标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若不能得到投标文件极其资料的充分回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1)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我司所增加的各种书面材料,将作为补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司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4、招投标程序: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定于 2022年1月 14日至1月17日 8:00 时至17:30 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2022年 1月 18日
投标书送达地点: 生产管理部
投标书接收人: 胡淳
(3)、开标时间:2022年 1月18日 09:30时(如遇特别事宜,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按我司制定开标程序开标。开标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4)、评标及定标及评标办法:评标人员由我方组织,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要求:
(1
公司简介;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公司资质等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管理证、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和登高证等;
(4
报价单;投标标的分项组成、数量、分项报价明细表和总价;
(5
公司纸质材料和报价分开装订和封口
(6
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有无偏离的意见。
6、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实行最终总报价竞标,报价对是否能中标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望贵公司给出具有竞争力的优惠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量清单内容的价格体现;(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7、中标通知
在我司招标工作结束后,并经公司领导审批确定的中标人,由我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有效依据。
8、签订合同
(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我司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9、本工程的相关要求
(1)、施工组织及工期的管理要求
本工程应应满足甲方总体建造交付计划,并按投标书承诺的时间内竣工。
(2)、质量管理要求;
工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船舶装饰主要材料等,均需按技术协议要求检验报告及CCS证书,并经甲方质保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管理要求;中标单位要签订专项安全协议,协议中应特别强调注明中标方在施工前应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不少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诺加强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等其他损失,不论何种理由,甲方概不负责。
10、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江新大道1号
联 系 人:胡淳
联系电话:15907925153
开户名: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口支行
帐 号:1507235009022129920
纳税人识别号:9136042976978828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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